刘焯华,男,1945年2月3日出生于澳门,广东新会人,大学学历。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
刘焯华履历
1984年出任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
1984年至1999年期间,多次当选为澳门立法会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届议员
1999年至2009年当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第一、第二、第三届副主席
1988年至1993年曾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98年至1999年回归,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副会长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独立委员会主席。
2009年10月16日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主席。已连任三届立法会副主席。是澳门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副会长。
刘焯华成就
2005年获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莲花荣誉勋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1999年至2001年)
主席 ▪ 曹其真
副主席 ▪ 刘焯华
第一秘书 ▪ 欧安利
第二秘书 ▪ 高开贤
直接选举 ▪ 唐志坚
间接选举 ▪ 关翠杏
行政长官委任 ▪ 许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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