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刘伯承担任南京市首任市委书记、市长和军管会主任。他十分注意联系群众,反对搞特殊化。一次,有人向刘伯承反映,少数政府工作人员、部队人员,不按规定手续购买车票,免费乘车,进入戏院、电影院和娱乐场所不买票,看“霸王戏”。得知这一情况后,刘伯承非常生气,以军管委的名义,连续下发了“乘坐车辆须按规定购票(布告、军字第一号)”、“进娱乐场所须购票入座(布告、军字第二号)”。这两项“禁令”一出,违纪现象顿时消失,广大市民拍手称快。
刘伯承在南京生活了近10年。其长子刘太行回忆说,父亲最反对的就是家属和子女搞特殊化。解放军刚进城时,他就叮嘱母亲,现在解放了,国家还很穷,人民生活也不富裕,我们的生活,特别是子女的生活,决不能特殊,要同群众的生活大体相当才是。
“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那时南京刚解放,父亲是南京市长,有一天,他带着我们去参观中山陵。到了那里,看到一张通知,说那天因故不能接待参观者。父亲正要带着我们回家,中山陵的负责干部赶来了,可是父亲还是坚持服从规定,拒绝了让我们进去参观的邀请。回家的路上,父亲给我们讲道理:‘爸爸虽然是个高级干部,但和普通工作人员一样,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也应该按规定办事,不能搞特殊化。’”
刘伯承还对子女下农村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十分支持。他经常说,干部子弟生活优裕,如果长期脱离群众,将会养成资产阶级意识。
1964年,刘伯承的小女儿刘弥群在北京航空航天学院读书,适逢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开展,大学生需到农村参加8个月的“社教”活动。刘伯承知道后非常支持女儿参加。“父亲要我下去体会一下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还很严肃地指出,干部子弟生活优裕,如果长期脱离群众,将会养成资产阶级意识。他说下农村是好事,不要让人说我们是‘红墙里的贵族’。”
在刘伯承家的电话间里,一直贴着一张告示——儿女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供你爸爸办公的。你们私事绝对不许用这些电话。假公济私是国民党的作风,不许带到我们家里来。
“我们兄妹穿的衣服,都是代代相传,甚至不分男女的。”刘弥群的弟弟刘蒙读中学时,还穿着姐姐穿过的女式旧军装,以至于很多同学笑话他,叫他“黄皮”。回到家,刘蒙吵着以后再也不想穿女式军装了,还遭到母亲的严厉批评。
1970年后,刘伯承的儿女们先后结婚,但都和本单位的职工住在一起。长子刘太行结婚后,一直住在单位分配的9平米的房子里,厨房和厕所都是公用的,直到刘太行的孩子出生,单位才给他们调换了一个18平米的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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