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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历史事件:郡国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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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期郡国并行制的推行,相对增大了王国行使政治经济的自主权力,促进了地方政府恢复发展当地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吴王刘濞经过三、四十年的苦心经营,搞活了地方经济,很快使吴国成为东方的经济强国。另一方面,随着中央和王国直接统治范围的相对缩小,有利于统治阶级把握各地的风土民情,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从而推动整个西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当然,汉初分封王国、侯国制度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主要是增加了大批食利阶层,而且,汉初封建诸侯,广其疆域,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这无疑是导致地方分裂的一个因素。但不能因此否定在汉初特定历史环境中,这一政治经济体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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